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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幼师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2011-09-02 00:00  

1、心理咨询室由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教师参与工作。

2、心理咨询室是为学校教师和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的场所,需要保持安静、整洁、舒适,禁止在心理咨询室大声喧哗。

3、心理咨询室的所有软硬件设备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逐渐添置,任何人使用相关的设备仪器,须经咨询室负责老师批准,使用时要遵守操作规范,正确操作,小心维护,若有损坏,须酌价赔偿。

4、情绪调节室、团体活动室为全校学生服务,但使用后须打扫卫生,将室内物品归位,保持房间的整洁。

5、心理档案、咨询内容一律保密,除因保护学生安全的需要外,不得外泄。

5、心理咨询室建立心理咨询预约制度,需要咨询的学生,应事先和心理咨询室预约。

6、心理辅导室建立值班服务制度,咨询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周一至周五的每天下午1:00—7:00对全校学生开放。

郑州幼师心理咨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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