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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幼师督学咨询部规章制度汇编
2011-09-02 00:00  

一、贫困生资助制度:

1.郑州幼师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中专)

2.郑州幼师贫困学生助学金评审办法(三年级)

3.郑州幼师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大专)

4.郑州幼师关于资助贫困学生的规定

二、寝室管理规章制度:

1.郑州幼师五星级文明寝室评比内容

2.郑州幼师学生寝室物品使用与管理规定

3.郑州幼师寝室纪律管理规定

4.郑州幼师学生寝室卫生打扫制度

5.郑州幼师寝室内务检查评比标准

6.郑州幼师学习室管理制度

三、校医室规章制度:

1.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2.郑州幼师消毒制度

3.预防学生视力减退的措施

4.郑州幼师学生医保实施方案

5.郑州幼师学生医保实施细则

6.郑州幼儿师范学校门诊统筹管理办法(暂行)

郑州幼师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实施办法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中的:

1.所有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

①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

②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的意义

1.国家加快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重要举措;

2.国家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

3.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关怀,是一项惠民政策。

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发放、标准与用途

申请时间及要求:按年申请,每年秋季入学第一周上缴相应材料。

发放标准及发放办法: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直接划入学生的银行卡。

用途:用于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四、申请国家助学金需提供证明材料

1.所有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的学生提供: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贴在A4纸上,填上班级、学号和姓名,如:2009级5班15号某某某);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复印件(另复印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贴在A4纸上,填上班级、学号和姓名如:2009级5班15号某某某);或家庭所在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先到社区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再到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五、公示

学校初审后,结果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审核意见报同级财政、教育部门审批;同级财政、教育部门向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所辖学校批复审核意见。

郑州幼师贫困学生助学金评审办法(三年级)

为认真做好我校贫困学生助学工作,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成立郑州幼师贫困学生助学金评审小组

组 长:卢新豫 宋庆军

副组长:郑国香 郭旭娟 刘 蕊

成 员:督学咨询部主任 学生科长 财务科长 团委书记

学生科副科长 三年级督学副主任 班主任 督学咨询部科员

二、资助对象、标准、发放办法

1.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正在我校就读且品学兼优的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校三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补助金额视学校财力而定。

3.发放办法

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每年9月15前,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三、助学金的申报

1.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写明家庭人口、年收入、主要经济收入、贫困产生的原因及程度等;

2.填写助学金申请表;

3.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等出具的证明材料;

4.班委出具辅导员签字的关于申请人表现及日常消费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评审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在我校就读的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参加任何反动或非法组织;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纪现象,当年没有受处分的情况;

4.诚实守信,没有不诚信记录;道德品质优良,个人德育量化分必须在班级前三十名;

5.积极上进,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文化课、技能课总成绩位于班级前三十名,且无不及格成绩和作弊行为;

6.生活节俭,同等条件下,本人无手机者优先。

(二)必备条件

1.一级贫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备基本评审条件者:

(1)父母双亡,没有生活来源的孤儿;

(2)父母双方残疾或一方残疾、另一方无固定收入的;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家庭人员伤亡,生活面临困境的;

(4)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花费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极度困难的;

2.二级贫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备基本评审条件者:

(1)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无固定收入的;

(3)双亲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无固定收入的;

(4)本人在校期间患病需长期康复治疗的;

(5)其他原因造成学生在校生活没有保障的。

五、评审原则

1.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助学金评审工作实行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六、助学金的评审办法

1.根据申报材料,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初步审核,确定享受助学金初选名单;

2.年级主任将初选名单报学校贫困学生助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享受助学金学生名单及等级;

3.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助学金的申请及评审程序

个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填写助学金申请表——班委出具证明材料(班主任签字)——年级组织初审——学校贫困学生助学金评审小组组织评审——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发放助学金

八、说明

1.在同一学年内,申请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奖学金;

2.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追回已发助学金并取消本人申请资格。

郑州幼师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大专)

为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保证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郑财教[2007]2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成立郑州幼师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卢新豫 宋庆军

副组长:郑国香 郭旭娟 刘 蕊

成 员:督学咨询部主任 学生科长 财务科长 团委书记

学生科副科长 大专部督学副主任 辅导员 督学咨询部科员

二、资助对象、标准、发放办法

1.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正在我校就读且品学兼优的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四五年级及大专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国家助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级贫困,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二级贫困,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

3.发放办法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期打到个人银行卡上。每年秋季入学一周内,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三、国家助学金的申报

1.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写明家庭人口、年收入、主要经济收入、贫困产生的原因及程度等;

2.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等出具的证明材料;

4.班委出具辅导员签字的关于申请人表现及日常消费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评审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在我校就读的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参加任何反动或非法组织;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纪现象,当年没有受处分的情况。

4.诚实守信,没有不诚信记录;道德品质优良,个人德育量化分必须在班级前三十名。

5.积极上进,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文化课、技能课总成绩位于班级前三十名,且无不及格成绩和作弊行为。

6.生活节俭,同等条件下,本人无手机者优先。

(二)必备条件

1.一级贫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备基本评审条件者:

(1)父母双亡,没有生活来源的孤儿;

(2)父母双方残疾或一方残疾、另一方无固定收入的;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家庭生活面临困境的;

(4)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花费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极度困难的;

2.二级贫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备基本评审条件者:

(1)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无固定收入的;

(3)双亲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无固定收入的;

(4)本人在校期间患病需长期康复治疗的;

(5)其他原因造成学生在校生活没有保障的。

五、评审原则

1.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实行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六、评审办法

1.根据申报材料,大专部负责人组织辅导员进行初步审核,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初选名单;

2.大专部负责人将初选名单报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及资助等级;

3.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

4.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及评审程序

个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班委出具证明材料(辅导员签字)——大专部组织初审——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国家助学金领导委员会研究决定——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发放国家助学金

八、说明:

1.在同一学年内,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追回已发国家助学金并取消本人申请资格。

郑州幼师关于资助贫困学生的规定

2004年4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助贫困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增强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在我校就读的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资助困难学生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贫困生资助工作。

二、资助对象:正在我校就读且品学兼优的正式录取的符合国家助学政策的贫困学生。

三、资助方式

1.设立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实施优先奖励。

2.设立助学金。通过给贫困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和越冬棉衣等方式进行补助。

3.实施减、免学费或分期缓交学费计划。

4.采取措施,争取定向培养计划。即学校、用人单位、学生三方签订协议,用人单位提前预支学费,学生毕业后到资助单位工作,学校做好对学生的诚信教育。

5.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学校积极采取措施,设立勤工俭学岗位若干个,积极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6.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发动教职工为贫困生捐款,在党员中开展“一帮一”捐助活动等。

四、贫困生的申报及确定程序

(一)提供有关材料

1.个人写出申请;

2.提供乡级(或街道办事处)证明材料。证明需写明家庭人口、年收入、主要经济收入、贫困产生的原因及程度等;

3. 班委应出具班主任签字的关于申请人个人表现及日常消费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确定程序

根据申报材料,年级长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年级贫困生名单报学生科,学生科复审后,报扶贫济困基金会研究确定。

一、申报时间

原则上每学期第二个月申报。

六、贫困生的认定标准

1.父母双亡,没有生活来源的孤儿;

2. 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严重残疾者;

3. 双亲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者;

4. 在校期间患重、特大疾病者;

5. 家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者;

6. 因意外事故或重大自然灾害,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者。

七、贫困生的分类

根据困难程度分为三个档次:

一级贫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一级贫困:

1.父母双亡,抚养人没有经济收入的孤儿;

2.双亲残疾或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严重残疾者。

二级贫困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为二级贫困:

在校期间患重、特大疾病,家庭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者。

三级贫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三级贫困:

1.家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者;

2.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者;

3.其它原因造成申请人在校生活没有保障者。

根据贫困等级,学校研究给予相应的资助。

八、以下学生不在学校资助之列

1.受纪律处分未被撤销的;

2.德育量化考核不及格或自律不严经常受到批评的;

3.学习成绩不及格的;

4.平时生活不节俭的;

5.因多子女造成家庭贫困的。

郑州幼师五星级文明寝室评比内容

寝室是学校精神文明的窗口,是学生缓解疲劳、调节身心的重要生活、休息场所,良好的寝室环境也是学生学习效率的重要保证。五星级寝室评比活动可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让每个学生亲身参与其中,力争把自己的寝室创造成一个整洁舒适的学习休息环境,使每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一、评比办法

五星级文明寝室每月评比一次,包括五项考核内容,每项内容用一颗星表示,按学校所规定的要求做,评上一颗星,画一颗星,星的数目标志寝室管理情况。每颗星的意义、内容都不同。

二、评比内容

1.遵纪守法星

(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上操、出寝、归寝和熄灯;

(2)请假需有班主任、年级长或学生科批准的假条;

(3)寝室没有吸烟、喝酒、打架斗殴、外宿现象;

(4)进入寝室佩带胸卡;

(5)入寝室后无大声说话,谈笑现象;

(6)无带饭和饭缸进入寝室现象。

2.卫生整洁星

(1)寝室干净整洁、美观,没有乱涂乱画、乱挂乱贴现象,墙壁无脚印等污物;

(2)卫生达到学校寝室卫生标准;

(3)每月卫生评分位于年级前列;

(4)没有往走道、楼梯扔垃圾、吐痰等现象。

3.安全行为星

(1)能够积极检举不文明行为;

(2)不破坏公共设施,不盗窃公共财物;

(3)不带校外人员入住寝室;

(4)不燃放烟花爆竹及存放、携带易燃易爆物入寝室,寝室不使用蜡烛、蚊香,无明火;

(5)离开寝室锁好寝室门、壁柜门,关好窗户;

(6)不在寝室吸烟,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4.道德行为星

(1)节约用水,如发现水管漏水、水表爆裂应及时上报,做到人走关闭电源;

(2)爱护寝楼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寝室公共物品完好无损;

(3)没有辱骂干部、老师或寝管员的现象;

(4)在任何场合不说脏话。

5.友爱互助星

(1)室友之间相互关心,邻班之间和睦相处,对待来客以礼相待;

(2)寝室成员和谐相处,不吵架,不打骂,发生矛盾能够多做自我批评;

(3)有意见当面交换,不背后议论,不传话,诚实守信。

郑州幼师学生寝室物品使用与管理规定

同学:

你好!欢迎你入住本寝室。现将住宿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寝室配备公共物品的价格

物 品 名 称

单 价

物 品 名 称

单 价

电风扇(台)

120元

灯 泡(个)

8元

桌 子(张)

60元

壁柜门(块)

20元

凳 子(把)

40元

壁柜鼻(个)

1元

洗手池(个)

50元

水 箱(个)

15元

便 池(个)

50元

插 销(个)

2元

镜 子(面)

60元

门 锁(把)

5元

洗浴架(个)

40元

拉 手(个)

2元

电话架(个)

60元

拉 绳(根)

10元

电话机(部)

120元

纱 扇(块)

20元

窗 帘(块)

48元

日光灯管(根)

8元

水龙头、阀门

20元

电风扇开关

10元

二、使用注意事项

• 科学合理使用。轻拉水箱,不往洗手池、便池扔杂物,以防堵塞。

• 生活勤俭节约。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电扇,切断电源。

• 保持寝室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带餐具进寝室,不乱贴、乱挂、乱写、乱画。

• 讲究个人卫生。勤洗衣物,勤晒被褥,寝室要经常开窗通风。

• 保护环境卫生。卫生工具摆放到位,不随地吐痰,垃圾及时清理不乱扔。

• 讲究社会公德。说话小声,关门轻轻,不在寝楼内跳舞,不高空抛物。

• 重防范保安全。不使用各种电器,不携带火柴、蜡烛、火机及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寝室,不私拉电线;不留宿他人,本人不外宿;壁柜锁自备,及时落锁;手机、相机、现金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 爱护公共财物。室内物品不改装,调整寝室时,不搬动、带走。

三、公物损坏、丢失处理办法

• 寝室公共物品自然损坏,及时报寝管值班室,学校安排免费维修。

• 寝室公共物品人为损坏,按照公物价格先交赔偿费再行修复。

• 人为造成洗手池、便池下水堵塞,疏通费每次8元。

• 壁柜钥匙丢失,不得私自撬锁,要上报学校解决。

郑州幼师寝室纪律管理规定

1.寝室管理由学生科寝管办(位于新寝楼一楼)直接管理。下属部门有:学校寝管部,年级寝管部,各班寝管委员,各寝室寝室长。

2.全体学生早6:00起床,6:20出寝室。出寝室前必须把室内卫生按照《郑州幼师内务检查评比标准》整理。中午12:00进寝,2:10出寝。下午4:50进寝,6:40出寝。上课时间一律不允许进入寝室,如有特殊情况需持有班主任(辅导员)、年级主任、学生科老师批准的请假条到寝管办登记。

3.晚上9:00进寝,9:50各班的寝管委员查明各班寝室同学就寝情况后到寝管办签到。其他同学在寝室等候抽查点名。抽查时不在宿舍者(除请假外)均按外宿处理。严禁留宿外校、外寝室等闲杂人员。10:30准时熄灯、息声。如有违犯,扣除本班该周百分赛分数。

4.学生要服从寝管老师、物业老师、寝管干部的统一管理。严禁在寝室、楼道内大声喧哗、抽烟、酗酒、打架斗殴、私拿别人财物。不允许在寝室内举办生日聚会。

5.严禁私拉乱扯电线,寝室无人时禁止充任何电器。不得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电热杯、台扇、采暖炉等大功率违规电器。一经发现,没收电器,并报学生科严肃处理。

6.寝室内禁止出现明火。包括:打火机、火柴、蜡烛、爆竹、各种香类等。一旦发现,将按校纪严肃处理。

7.学生寝楼内文明处事、礼貌待人,爱护公物,个人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壁柜落锁。门锁损坏及时报寝管办维修,禁止踹门,禁止翻越门上窗户入寝室,如有违反须交纳成本费、维修费。

8.寝室内团结和睦,共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共同创建文明卫生和谐的生活环境。

9.寝室内发现任何情况,请及时向寝管办反映。电话:66214138

郑州幼师学生寝室卫生打扫制度

一、打扫范围

1.擦门窗(门框、窗框、玻璃、小窗台)、桌子、电风扇、墙壁(墙面、镜子、瓷片)、凳子、暧水瓶。

2.拖地面(室地、洗地、厕地)。

3.刷水池、水箱、便池。

4.整理床铺、被褥、书架。

5.摆放物品到位:凳子、鞋子、暧水瓶、牙具、鞋架、盆架、毛巾、牙具架、垃圾篓、拖把。

二、具体要求

1.打扫标准:按照《郑州幼师内务检查评比标准》执行。

2.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寝室卫生达标周,对寝室卫生打扫范围进行彻底地大扫除(包括擦电风扇)。

3.国庆节、寒暑假离校前按要求打扫好寝室卫生,整理好寝室内务,关好水电门窗,经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校。

4.每周一定为大扫除时间,年级宿管干部、值班老师检查。

(1)清扫床下死角。

(2)必须用洁厕精刷便池(其它时间随脏随刷)。

(3)掸、擦落水管道上的灰尘。

(4)用抹布擦门框、窗框、玻璃、暧水瓶、水箱、瓷片。

5.平时每天坚持两打扫。早上出寝前即6:20前打扫完,中午出寝前即14:10前打扫完。

6.寝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被褥及时晾晒,养成良好的起居习惯。

(1)每周对各寝室的卫生作以周评,记入本班该周的百分赛。每月总结本班各周卫生情况,作为五星级文明寝室中卫生星评比的依据。

(2)若寝室不按照规定打扫卫生且态度恶劣,将按违纪处理,表现优秀的寝室将予以奖励。

郑州幼师寝室内务检查评比标准

一、门窗:门框、窗框、玻璃干净,无尘土、污渍等,门玻无遮挡物,门上不乱贴、乱画,门口无堆放垃圾。

二、墙壁:墙面、镜子、瓷片干净,无蜘蛛网、灰尘、乱贴、乱画、乱挂、污迹等。

三、地面:地面打扫干净,无尘土、果皮、纸屑、发丝等杂物,保持干燥,无积水、污迹、污渍等。

四、床铺被褥:床铺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被子叠方块被,按要求的位置(靠墙角)摆放工整。枕头、褥子下不随意乱放东西。床的护栏上不乱挂衣服等杂物。

五、物品摆放:物品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乱拉乱扯现象。

1.鞋子:干净无异味,放置床下鞋架或靠墙位置,每人最多放三双鞋子,摆放整齐;

2.暧水瓶:放在无电话一侧的两床之间,保持干净,摆放整齐;

3.牙具:保持干净,在卫生间窗台上摆放整齐,牙刷、牙膏统一按照离最靠近一侧墙壁的方向;

4.盆架:放在卫生间靠墙角处,脸盆在盆架上放整齐,毛巾叠好,凉在脸盆外侧;

5.垃圾篓:内套垃圾袋放在水池下方,垃圾斗放在垃圾篓上,扫帚靠在墙角放好;

6.凉衣架:凉晒衣物统一挂在凉衣架上凉晒,且挂放整齐有序;

7.自来水管道:保持无灰尘不挂杂物。

8.拖把:用后冲涮干净,在厕所间挂好。

六、水池水箱便池:水池内外洁净,池内无污水和杂物;水箱保持干净,无污渍;便池冲刷干净,无杂物、水渍和污垢。

七、室内空气:经常开窗通风,凉晒被褥,保持室内干燥,无异味。

郑州幼师学习室管理制度

一、服务对象:五年制四、五年级学生和大专班学生。

二、开放时间:每天21:00——24:00

三、学习环境:保持室内安静,走动要轻,自读自学,不互相交谈,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四、公德要求:

1.不抢占座位、乱拉桌椅,影响他人学习。

2.爱护公物,不将桌椅搬到室外,不在桌椅上乱贴乱画乱写。

3.学习完毕,自觉将桌椅摆放整齐,将学习用品带回寝室,最后离开学习室的同学请自觉关灯关门。

4.注意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不带零食进入学习室,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

5.注意安全。禁止点蜡烛,禁止使用任何违规电器(电炉、电热杯等)。不在学习室充电,使用功放(如录音机)等电器。

五、违规处理办法: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学生科将在集会时点名批评,仍不服从管理者,将按校纪处理。

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为了全校师生的健康,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医疗方针,预防控制我校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流行,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定期出版健康板报,宣传卫生知识。广泛宣传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病因、发病特症、预防和治疗方法。

二、冬春季重点抓好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的预防工作,指导学生定期、定时、规范消毒,做好预防。流行期间建议学生接种疫苗,进行防治。

三、环境卫生做到“四无一平整”,个人卫生做到“五要”、“六不要”。

1.“四无一平整”无垃圾,无污水,无乱堆杂物,无卫生死角,地面平整干净。

2.“五要”:要定时作息,要睡前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剪指甲勤理发,饭前便后要洗手。

3.“六不要”:不要随地吐谈,不要乱扔果皮纸屑,不要吃腐败不洁食品,不要随地大小便,不喝生水,不用公共毛巾。

四、疾病流行期做到“五早”、“两少”“一结合”。

1.“五早”:有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消毒、早治疗。

2.“两少”:教育师生有疫情少聚合、少到公共场所。

3.“一结合”:结合地段医院定期,按年龄组进行接种。

五、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学生晨检工作,及时上报晨检结果。

郑州幼师消毒制度

为了全校师生的健康,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医疗方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郑州幼师消毒制度。

1.为预防传染病的发生,教育、督促学生定时打开教室、寝室门窗,定期通风换气。

2.建议学生勤洗、勤晒衣服和被褥等,亦可用除菌消毒洗衣粉和洗涤剂清洗衣物。

3.物业保洁员每周一次用消毒液对寝楼公共卫生进行消毒工作。

4.每月一次由各班生活委员到校医室领取消毒液对各班教室、各班寝室内的桌椅、地面、门窗进行消毒。

5.校医如果发现哪班同学出现传染性疾病,应立即隔离,并通知其班生活委员到校医室领取消毒液、紫外线对其班上、所在寝室进行重点消毒,并上报学生科。

6.传染病高发季节根据情况严重程度采取更为严格的消毒措施。

郑州幼师预防学生视力减退的措施

保护眼睛,预防近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祖国建设人才的一件大事,为了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有重点、有步骤的控制学生视力减退,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每学期利用健康教育板报、讲座宣传近视的发病机理、病因及预防措施。

二、保证每个教室40瓦电棒6支,保证教室采光系数,墙壁定期粉刷。

三、要求学生用眼卫生做到“两要、两不要”。

“两要”:

1.读书写字姿势要端正,眼睛和书本的距离要保持一市尺;

2.连续看书一小时要休息片刻,或向远处眺望一会儿。

“两不要”:

1.不要在光线暗处和阳光直射下看书、写字;

2.不要躺在床上和走路时或在动荡的车厢里看书。

四、每年体检结束后作出统计,及时通报学生,并召开保护视力会议,提出护眼建议:平时尽量少看电视,多做室外活动,加强锻炼,早睡早起,纠正偏食,合理照明,及时检查视力,早发现早治疗。

五、建议桌椅配套,教室陈设环境恬静。

六、不断改进、采用新的防近办法和措施。

郑州幼师学生医保实施方案

2010年8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河南省政府提出的“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的工作目标,积极做好我校学生的参保工作,特制订我校学生医保实施方案。

一、政策宣传

重要意义:各级政府非常重视,三级政府共发7个文件

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大中专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它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09年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是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民心工程。

1、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8)1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2008年10月28

2、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豫政(2009)5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制实施方案的通知》2009年7月29日

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教办体卫艺(2009)198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9年8月11日

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豫政办(2009)12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9年7月31日

5、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2007)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年1月29

6、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郑政办(2007)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7年1月30日

7、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郑政(2008)18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 2008年6月6日

2009年9月24日,郑州市各相关局委都参加,在嵩山饭店召开的郑州市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动员大会上,各学校校长与市教育局局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年底前将大中专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省定目标。教育局对此项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学生的参保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高度重视,思想统一,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好文件,吃透精神。召开班主任辅导员会议,进行政策宣传,做好教师的宣传发动。

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加强引导,确保效果。

二、建立组织

成立学生医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新豫 宋庆军 副组长: 郭旭娟 郑国香 刘 蕤

成 员:唐 静 李元奇 高 燕 李晓磊 任世卿

宋 彩 贾红亮 吴治平 崔丽倩 王梅英

学生医保工作办公室

主任: 郑国香(兼)

成员: 唐 静 李元奇 高 燕 宋 彩

贾红亮 吴治平 崔丽倩 王梅英

三、政策宣传

1、对班主任进行政策宣传。高度重视,思想统一,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好文件,吃透精神。召开班主任辅导员会议,进行政策宣传,做好教师的宣传发动。

2、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和培训。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加强引导,确保效果。召开一年级生活委员、生活部学生干部动员、培训会,发宣传材料和政策解读、答疑。进行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学生信息的采集表的印制与发放。

2.班主任、辅导员负责本班学生医保政策的宣传和信息采集工作;督学部副主任负责本年级学生医保政策的宣传和学生信息的采集工作。

五、参保学生信息的收集、录入、上报、医保卡办理

1、信息收集(9月30日前):校医王梅英负责打印、分发、收集、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和相关材料。

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18位)、年级班级、毕业年月(六位数)、交费年限、家庭住址(具体到县)、户口所在地、是否低保。

学生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校医室留存资料),低保证复印件(交市医保中心),学生近期一寸光面彩色照片一张。

2、录入信息与收费:(10月15日前)

学生基本信息由各班学生干部将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并负责核对,校医王梅英负责数据的导出。同时,各班以班为单位,将参保学生的保费(每人每年30元,低保每人每年10元)和医保卡工本费(每人12元)交校医王梅英。

3、资料呈报(10月20前)

到市医保中心征缴三科报送数据及相关资料,征缴三科进行数据导盘,待双方核对确认参保人员信息无误后,打印《郑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缴费通知单》

4、核对信息(11月2日前)

校医负责到市医保中心医保卡管理科打印《郑州市医疗保险卡照片核对表(学校)》(按年级分别打印),指导学生核对个人信息,粘贴照片并签章确认,医保卡管理科开具《工本费缴费通知书》。

六、参保学生费用的上缴(11月30日前)

(1)医保费的缴纳:我校负责医保人员(王梅英)持《医保费缴费通知单》到郑州市商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集体缴纳医保费(可现金缴纳或转帐,并在进帐票据备注栏注明学校名称、缴费人数),缴费到帐后务必到郑州市医保中心财务二科换取《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

(2)医保卡工本费的缴纳:我校财务科人员持《工本费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纳医保卡工本费(可现金缴纳或转帐,并在进帐票据备注栏注明学校名称、缴费人数),缴费到帐后将银行回执《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专用票据》第二联领回。

七、门诊统筹费用的接收与报销

(1)接收:大学生实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市医保中心财务二科根据学校实际参保人数在年底前把次年的门诊统筹基金划拔给各学校,各学校收到款项后,及时开具门诊统筹基金收据交到郑州市医保中心财务二科。

(2)报销:我校医务室承担学生门诊,学生就医门诊费由校医务室负责报销,标准每人每年50元

八、医保卡的领取与发放(12月25日)

校医将银行回执《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专用票据》第二联和《核对表》交回医保卡管理科,领取《领卡凭证》;接医保中心通知领取《医保卡》,发放给学生。

九、签订协议:王梅英负责

学生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与市医保中心审核三科签订《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中专院校参保协议书》。

十、完善学生门诊费用使用办法

大学生实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我校门诊医疗费的具体使用办法(如报销比例、最高限额等)。

郑州幼师学生医保实施细则

一、政策宣传

1.文件规定在校大学生必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政府非常重视,三级政府共发7个文件。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大中专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它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09年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是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民心工程。教育局对此项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学生的参保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班主任辅导员高度重视,思想统一,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好文件,吃透精神。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加强引导,确保效果。

2.费用缴纳:学生参保应缴纳费用每生每年30元,卡费12元,总计42元;享受低保的学生每年只需缴纳10元,卡费12元,总计22元。郑州市区已办过医保卡的只需缴纳30元;郑州市区有卡且享受低保的只需缴纳10元。

3.住院待遇:参保学生住院时直接向医院提供本人医保卡,即可享受相应的报销比例,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6万元;连续缴费的,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10万元。

4.门诊待遇:按照我校门诊统筹管理办法(暂行)执行。参保学生持卡到我校医务室看病,按费用的60%报销,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50元;确需外出就诊的,须由校医务室批准,方可报销。

5.提供材料:军训结束布置学生返校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低保证复印件(户主页、本人姓名复印在A4纸上)。已办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卡的,可不在学校参保,但必须提供本人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卡的复印件(A4纸)。学生近期一寸光面彩色照片一张。

二、信息采集

1.学生信息采集表发放与收集(9月30日前)

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18位)、年级班级、毕业年月(六位数)、交费年限、家庭住址(具体到县)、户口所在地、是否低保。

2.录入信息与收费(10月15日前)

学生基本信息由各班学生干部将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并负责核对,校医王梅英负责数据的导出。同时,以班为单位,将参保学生的保费(每人每年30元,低保每人每年10元)和医保卡工本费(每人12元)交校医王梅英。

3.资料呈报(10月20前)

到市医保中心征缴三科报送数据及相关资料,征缴三科进行数据导盘,待双方核对确认参保人员信息无误后,打印《郑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缴费通知单》

4.核对信息(11月2日前)

校医负责到市医保中心医保卡管理科打印《郑州市医疗保险卡照片核对表(学校)》(按年级分别打印),指导学生核对个人信息,粘贴照片并签章确认,医保卡管理科开具《工本费缴费通知书》。

三、参保学生费用的上缴(11月30日前)

(1)医保费的缴纳:我校负责医保人员(王梅英)持《医保费缴费通知单》到郑州市商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集体缴纳医保费(可现金缴纳或转帐,并在进帐票据备注栏注明学校名称、缴费人数),缴费到帐后务必到郑州市医保中心财务二科换取《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

(2)医保卡工本费的缴纳:我校财务科人员持《工本费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纳医保卡工本费(可现金缴纳或转帐,并在进帐票据备注栏注明学校名称、缴费人数),缴费到帐后将银行回执《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专用票据》第二联领回。

四、门诊统筹费用的接收

大学生实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市医保中心财务二科根据学校实际参保人数在年底前把次年的门诊统筹基金划拔给各学校,各学校收到款项后,及时开具门诊统筹基金收据交到郑州市医保中心财务二科。

五、医保卡的领取与发放(12月25日前)

校医将银行回执《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专用票据》第二联和《核对表》交回医保卡管理科,领取《领卡凭证》;接医保中心通知领取《医保卡》,发放给学生。

六、签订协议

学生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与市医保中心审核三科签订《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中专院校参保协议书》。

七、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美容、配眼镜、镶牙、代煎中药费、挂号费等费用不能报销;

2.低保证的要求。低保证明必须盖章清晰,证明上须有学生本人的名字,如果没有,必须复印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那一页。

3.从社区转学校医保,直接在学校交续保费,登记学生本人基本信息即可,不用到社区开证明。从学校转社区医保,直接在社区办理即可。

4.家中已经办理新农合的,再在学校办理医保,有病报销的话只能按一种报销待遇报销,不能累计报销。

5.住院报销,直接凭医保卡在医院报销,不须到学校登记报销。

6.在外地急诊住院的,应于住院2日内通知郑州市医保中心,电话:0371——68698120、68698301、68698302,如不提前告知,医保中心无备案,将无法进行报销。不是急诊住院,医保中心将不予报销。

7.已经办过医保卡的,直接交续费款额,不需要再办理医保卡、粘贴照片与核对表。

8.已经办过医保卡的,医保卡丢失,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一寸照片到市医保中心补办。

9.在家里办理医保的,不享受学校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10.在校参保学生在假期期间学生发生的门诊费用,也可以享受学校门诊报销待遇。

郑州幼儿师范学校门诊统筹管理办法(暂行)

为做好我校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的门诊统筹工作,根据国办发[2008]119号、豫政办[2009]126号、郑政办文[2009]70号和郑劳社医疗[2008]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门诊统筹原则

大学生医保门诊统筹本着“病有所医,统筹共济”的原则:即满足大学生普通门诊的需求,更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医疗资源的补充作用,为参保学生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门诊报销办法

1、门诊医疗费的报销范围:

参保学生报销门诊费时,门诊费必须符合“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药品和诊疗项目不在规定之列的,费用由参保学生本人承担。

2、门诊医疗费的报销比例和金额:

参保学生每人每年报销最高金额为50元,全年门诊总费用在80元以下的,按实际费用的60%报销。

3、参保学生就诊要求:

就诊实行校医务室首诊制,需转诊,由校医务室开具转诊证明,学生持医保IC卡到二甲医院就诊。

4、门诊费报销办法:

(1)门诊费半年报销一次,学期末,统计、换算、公示,开学时发放报销费用。

(2)转校外就诊的学生,2天内须持病历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清单和医保卡到医务室转诊医生处登记、存档。

(3)实习、寒暑假、休学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返校后持病历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清单和医保卡到学生科汤老师处登记、存档。

三、监管

1、学校学生医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2、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参保学生弄虚作假,采取隐瞒欺诈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暂停其医疗保险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已经支付的,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学校确定的门诊医疗统筹基金的支付比列和最高支付限额,一年内不予变更,次年可以调整。

四、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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