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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20-04-15 14:53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全校师生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事件引起的各种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组织体系

(一)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指挥机构,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学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1.组长:书记孙桂林 校长杨俊良 统一协调指挥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副组长: 副校级领导(郭旭娟 郑国香 刘蕤 杨龙 张元奎 )协助书记校长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小组长: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协调本小组工作,沟通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应急措施和指示。

4.组员: 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辅导员班主任)、卫生站、团委、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膳食办各科室成员。

校办公室职责:负责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及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

教务处职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后果、发展状况制定调整教学工作预案,加强学生管理,开展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密切关注学生健康状况。

年级长、辅导员(班主任)职责: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确保学校突发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和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卫生站职责:具体负责学校公共卫生教育、宣传、指导及诊疗工作。一旦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积极配合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校内急救,卫生防疫以及相关信息的报告、登记、归档等工作。

团委:通过广播站对全校师生进行预防知识的宣传,发挥校内红十字会的作用,进行急救知识的宣传。

保卫处职责:关注事态的发展,配合对危险源实施警戒,加强门禁管理,协助组织人员抢救,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后勤管理处职责:全方位改善校园环境卫生条件,负责后勤保障,根据专业应急机构或指挥部要求,组织配送、调拨、监管、征用各类应急物资。

膳食办:具体负责指导、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完善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和教师综合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针对季节做好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健康宣传栏、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晨、午检监测制度,晨午检应在卫生站校医的指导下进行。每天早晨 7:00 时前、中午 13:00 时前,学生自测体温,寝室长负责监督核实本寝室学生晨午捡自测情况,并将异常情况(发烧37.3℃以上、头疼、咳嗽、腹泻)及时报告给生活委员。各班生活委员第一时间要反映给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要迅速进行核实,发现本班确实有上述身体异常的学生,要及时填报学生 《晨午检身体异常情况登记表》,并通知卫生站值班大夫进行排查处理。辅导员(班主任)每天要对缺课学生进行逐一询问登记,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查明缺课原因,及时填写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表。

2.每天早中晚学生进班前,各班班长、生活委员负责在教室门口使用手持红外线测温仪加强体温检测工作,如有异常情况(体温37.3℃以上),则该生不得进班,并及时报告辅导员(班主任)。

3.年级生活部长每天负责收齐本年级的《晨午检身体异常情况登记表》,于每天上午9:00时前 ,下午15:00时前交与校卫生站。校卫生站值班大夫要对当天全校晨午检结果进行全面排查处理,一旦发现学生有疑似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腹泻、黄疸等)或排查确诊的学生,要立即采取隔离消毒措施,并做好相应的表格填写和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工作,同时进一步做好相关人员的排查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报告内容及时限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5例以上)学生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卫生站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教育局报告。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原则

1.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高度重视,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报告、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

(二)校内传染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全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三)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打120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保障

学校要通过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完善制度,保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药品、经费、通讯、交通等基本设施设备;积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宣传教育

学校要利用广播、板报、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师生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与职责,加强学校公共场所的卫生防疫管理,保证校园的安全与稳定。对每年新入学的学生及时作好健康检查和防病知识宣传,做好新生体检工作,防止急性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与流行。

2.继续深入开展预防各种传染病的卫生科普宣传(包括讲座、报刊专栏、广播、校内电视、橱窗、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以提高师生员工科学防病的能力。卫生站每年要在新生入校时发放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资料,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并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提高健康意识和卫生保健常识。

3.保持公共场所(包括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计算机房、食堂等)人口密集处的空气流通与环境清洁卫生,在呼吸道传染病好发季节进行空气消毒。

4.培养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督促学生多进行户外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能力。注意饮食卫生,均衡饮食;养成良好的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

5.大力倡导良好的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习惯

6.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服从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7.完善有关传染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隔离室,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隔离及时报告疫情,并按照传染病管理措施进行相应的隔离留观、积极治疗与消毒管理。

8.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处理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由于我校属于寄宿式学校,学生来自四面八方,人员密集,这就要求我们预防传染病与群体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警惕性不能放松,做好长期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及应急准备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采取高效、系统、科学、规范的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办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保持学校稳定、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确保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为创双一流高校提供有利保障。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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