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郑幼采购[2021]-044
三、评审日期:2021年12月9日
四、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6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人名称:郑州科之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贺江路78号橄榄城都市广场商业B座5层520号
最终成交价:478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七、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刘政、尹凤云、王林强(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相关收费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7170元(柒仟壹佰柒拾元整)。
九、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发布。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十、联系方式
采购 人: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郑州市市民新村北街 9 号
联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253633
采购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安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288331 18211655602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2号河南合作大厦B座20楼
电子邮箱:zhongyizb@163.com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