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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郑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优惠政策丨致幼专学生的一封信
2023-09-04 09:29  

亲爱的同学:

身体健康是完成学业、成就理想,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前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全民医保,特别是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大学生就医权益,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在掌握课堂知识、健康知识的同时,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省会、国家中心城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不仅医疗资源丰富,医疗保障体系亦更加完善、更具优势。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驻郑大中专院校学生可在学籍地或学校所在地参加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郑州市居民完全相同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是参保享补贴。驻郑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380元的标准缴费后,各级财政部门还将给每人每年补助780元,共同用于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

二是保障更有力。参保大学生可享受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包括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门诊、门诊特定药品等)、住院和生育医疗补助等基本医保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基本医保最高报销15万元/年,大病保险最高报销40万元/年,共计最高报销55万元/年。

三是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大中专学生可享受以下5项便利的优惠政策。

1.对大中专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大中专学生按照参保当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按学制一次性缴纳至毕业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趸交期内,因上级政策原因提高缴费标准的,大中专学生个人不再补缴,提高部分由郑州市财政予以补助,更加实惠。

2.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中专学生,在异地住院治疗的,实行免备案。参保大中专学生异地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其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执行郑州市同等待遇标准更加便捷

3.大中专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毕业后参加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挂钩折算。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参加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在校期间连续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按照每足额缴纳1年居民医保折算6个月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标准,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目前郑州市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

4.驻郑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随用人单位参加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参保缴费的次月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毕业后未稳定就业的,毕业当年可继续享受当年的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毕业次年可继续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入学在老家参保大中专学生入学当年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学制足额缴费的,入学当年9月1日起即可享受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现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医疗保障待遇无缝衔接。

四是服务更便捷。参保大中专学生不仅可在校医院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还有492家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提供就医服务,更有12393医保热线、“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电子地图”等特色服务平台“7×24”为您提供就医购药指引。与此同时,郑州医保部门正在积极优化调整大中专学生医保政策,推动参保更便捷、缴费更优惠、服务更精准、保障更有力,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让您的大学生活更加精彩。

“儿行千里母担忧”,大家的健康是亲人最大的牵挂。希望同学们务必牢记参加医保这件事,及时参加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郑州医保政策资讯,请关注“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拨打郑州市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371-12393。


祝愿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业有成!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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