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部门首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学习园地|警钟长鸣|廉政文化|下载专区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和明... 08-22
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 03-02
中国共产党章程 12-05
信访工作条例 04-08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02-22
更多>> 
请输入要搜索信息的内容!
 
政策法规

教育部师德建设“六禁令”“红七条”

2017年04月17日 17:17  点击:[]

教育部六禁令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高教教师师德红七条


一、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上一条: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下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关闭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