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系统地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的渐次展开、深度推进。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以全会精神为指引,精准着力、主动用力、持续发力,把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落实到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加快“四个宁夏”建设凝聚起更为强大的正能量和推动力。
思想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内容和源头活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厚植党员思想沃土和履职根基。第一,政治定力要坚如磐石、毫不动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站稳政治立场,矢志不渝地强化政治自觉,勠力同心地履行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方针路线的坚决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形成上下同心协力、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第二,理论武装要常抓不懈、毫不含糊。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当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丰富内容形式,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将全会精神入脑入心。第三,党性修养要千锤百炼、毫不松劲。党员的党性不是与生俱来的,必须经过长期的锤炼。近年来,中央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受到了洗礼,党性进一步增强。要趁热打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党性修养再正一正,把党员义务再理一理,做到是非面前分得清、名利面前放得下、关键时刻靠得住,永葆共产党人清廉本色。
纪律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和重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在加强纪律建设上使真劲、下苦功,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第一,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是前提条件。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法律底线之前架起带电的“高压线”,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演变成大过、由违纪变成违法。要将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强化党的意识作为党员教育培养的必修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第二,监督执纪要实现标本兼治,这是本职所在。要找准在党内监督体系中的职责定位,把握好党内监督的任务、主要内容和重点对象,坚持执行纪律一寸不让、加强监督一刻不松,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感受到党内监督的“存在感”。要把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助推各项要求落实、落细、落具体。同时要深化问责工作,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敢于亮剑、严肃查处,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新常态。第三,党内政治生活要严格规范,这是基础工程。当前,党内有规不守、有章不循、无政治敏锐性、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仍然存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坚持以《准则》为基本遵循,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让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员的一种担当、坚守和责任,进一步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正风肃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任务和永恒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抓一抓会好转,松一松就反弹。要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抓下去,如果前热后冷、前紧后松,就会功亏一篑”。要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着力打造作风建设“新名片”。第一,纠治“四风”要纵深推进。要坚持力度不减、温度不降,紧盯作风领域的新变化新问题,抓好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党风政风全面好起来。要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确立“有为有位”的风向标,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严肃追责,树立鼓励干事创业的执纪导向。第二,巡视“利剑”要继续高悬。巡视要坚持边巡边改,见事见人,把好反馈、制定整改措施、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回访、追责五道关口,对问题和线索严格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市县巡察制度,结合基层特点和实际确定监督内容,延伸巡视监督触角,构建起完整的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联动体系,将全面从严治党的探头延伸到基层。第三,惩治腐败要力度不减。严惩腐败,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没有任何可含糊的地方。要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抓大不放小,严厉查处脱贫攻坚、农村“三资”管理、土地流转、惠民补贴等领域的“蝇贪”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让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想腐败的人断了念头,让党内正能量充沛,歪风邪气无处遁形。
建章立制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第一,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要扎紧织密。制度不在多,重在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搞好配套衔接,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有效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着力打造决策在民主中形成、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工作在监督中推进的新局面。第二,制度约束的刚性作用要发挥到位。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特别要加强对直接掌管人、财、物等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严查制度执行不力、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压缩乃至铲除腐败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第三,责任履行的督查考核要压紧压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必须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明确不同领域党组织、不同层级领导干部履行责任的职责规范,在分类确责的基础上严格考核,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促使各级党委(党组)守好主阵地、各级党组织书记种好责任田、班子其他成员管好分担区。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把管党责任层层压紧压实,把治党压力级级传导到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许传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