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71号)精神,我校拟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及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遴选工作。
一、申报范围
本次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范围是2019年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鉴定的各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具体为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郑州地方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省级高等教育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省级遴选依照教办高〔2021〕371号文件执行。
二、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共三个等次,分别占申报总数的10%、30%、40%。
三、申报要求
1.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包括参与其他单位的成果),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2.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要以鉴定通过名单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四、材料要求
本次申报所有材料以教办高〔2021〕371号文件要求为准。
五、时间安排
1.1月7日(本周五)9:00前将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taogang100@126.com。纸质材料依据省文件要求,报送至杜岭校区105室。
2.1月8日-10日,进行专家评审。
3.1月11日-15日进行公示。
4.1月16日-18日,推荐省级的成果进行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及报送。
联系人:郑芳霞
电 话:0371-66289057
邮 箱:taogang100@126.com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州幼专教务处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