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规定》(郑幼专党〔2017〕6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文件有关规定,对该生转学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核,转学理由充分,证明材料真实,符合转学条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任春铮转入我校舞蹈教育专业、陈严格转入我校音乐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转学结果自今日起在校内公示五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办理转入手续。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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