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公布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4年度立项的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主持学院提出意见后报我校教务处。
(2)经学校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往年项目。
二、鉴定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条件
所有立项项目结项时,均应提交规范的研究报告和相关材料。研究报告应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特色,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对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明显效果。重点项目的研究报告检测查重率不超过20%。申请结项时须提交中国知网、维普网、万方数据等学术平台出具的检测报告。支撑材料包括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度较高的专著、教材、教案、论文等,一般应是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取得的研究成果。
四、鉴定结项方法
1.本次项目鉴定工作,所有项目由学校聘请专家组织鉴定。
2.学校成立项目鉴定委员会。
3.项目鉴定采用专家评审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并审议材料。
(2)专家组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对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鉴定结项,是对项目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 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承担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鉴定结项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材料报送要求。各项目需提供《鉴定结项书》(附件1,一式3份)、 主要成果佐证材料(一式3份)、《鉴定结项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含电子版)。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同时,《鉴定结项书》《鉴定结项汇总表》需报送电子版(盖章的pdf 版本和 word 版本),并标明项目学院、名称等。
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
3.报送方式。 结项材料等于6月6日前报送,所有材料请报送至象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315室。
联 系 人:杨莉
联系电话:60613015
电子邮箱:yangli08230728@126.com
附件:1.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
2.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3.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