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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5-09-11 17:13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依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第十一批立项工作的通知》(郑教高函〔2025〕264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鼓励我校教师围绕学校教育面临的重大、难点或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建设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实施和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培育一批标志性优秀教学成果,持续提升我校教学研究水平和管理效益,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限额及推荐

2025我校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总数为15 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0项。

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级别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

三、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项目选题参考《郑州地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指南》),《立项指南》条项均为选题内容的大方向,不是具体项目名称。申请者不应直接使用《立项指南》中的某一条项作为具体的研究题目,应参考《立项指南》,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申报项目。

2.申报人员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 1 项或参与 2 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 8 人。

3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我校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 3 人。

4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研究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5)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师德师风表现过硬。对项目主持人或参与人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存在项目弄虚作假、同题兼报等行为,经举报查实,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对已立项的级教改项目,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取消立项资格,并核减该学院教改项目申报指标。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需填写《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各学院填写《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改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须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书》《汇总表》

2.相关证明材料: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

五、申报办法

学院请将申报材料相关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li08230728@126.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象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315。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立项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人:    

联系电话: 0371-60613015


附件【郑教高51号 关于印发《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郑教高函〔2025〕264号关于开展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第十批结项和第十一批立项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 3.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 2.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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