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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的通知
2026-05-15 08:42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6〕209 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现就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及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学院须严格对照文件附件1《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6 年)》要求,全面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含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1.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1.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1.3)。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26 年 5 月 15 日 17:00 前完成全部材料报送。

三、报送方式

1.纸质版:实验室自查工作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须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交流中心319办公留存备查。

2.电子版:将自查工作报告Word版及所有相关附件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zzyzjwc88@zzpec.edu.cn,文件名称:(xx学院+实验室自查材料)。

教务处

2026 年 5 月 14 日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1).pdf已下载
附件【实训室安全自查材料.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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