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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学术评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7-30 09:44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2026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2461日至20266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论文类,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类应有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原件一式2份。

2.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需按经济、文史、哲政、教育分类汇总,填写分类汇总表和合并汇总表一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zzyzkyc@163.com,纸质版汇总表需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科研处402室。集中报送时间为202697-2026910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推荐单位须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确认后,在其首页签署已审核,并加盖公章(科研处统一审核、用印)。

2.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不超过7人)。参评者每人限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凡申报成果、申报表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不予受理。

附件:

1.2025—2026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学术评议申报表

2.2025—2026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学术评议分类汇总表

3.2025—2026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学术评议合并汇总表


联系人李心畅        

电话:60613021



附件【附件1:2025—2026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学术评议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5—2026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学术评议分类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5—2026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学术评议合并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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