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市教科所相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立项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结项及成果评审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市教科所立项的2015-2016学年市级重点课题(包括经费支持与经费自筹两类)和一般课题,须申请结项及申报成果。
2.其他市教科所立项专项课题不参加此次结项及成果评审,将另行安排。
3.2015年以前在市教科所立项却未正常结项的各类课题,视为未按时完成研究任务项目,市教科所不再受理其结项申请。
4.非市教科所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不参加本次成果评审。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结项条件:课题按立项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与立项申报内容相一致,或在其中的某一方面形成整体性较强研究成果;结项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特别是主持人信息与立项申请相一致。
2.成果评审条件:成果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性,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能体现教育教学规律,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三、申报办法
1.各校初评
各校要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单位初评后再上传市教科所系统。
2.材料报送
(1)研究过程中无公开发表相关成果的课题,结项时不再报送纸质材料,只需要通过网络平台上传课题结项报告即可,各单位代码和上传办法与立项相同。要求结项报告大小不超过5M字节,系统将自动通过中国知网文献数据库和学术不断检测平台进行全文检索,文献重复率超过30%将视为抄袭或剽窃等学术不端项目,直接予以淘汰,不再进行整改复核。
(2)若个别课题在研究过程中有相关公开发表的成果或论文,在网络申报后,还需提交结项报告、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内容页复印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经学校审核、加章后,报送区教研室。
3.若个别课题确实需要提交过程性资料,要将过程性资料拍照或扫描后插入到word文档中,上传至网上平台。具体操作方法可在6月1号后上市教科所平台“成果申报平台”下载最新操作说明。
四、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系统上传时间为6月1号——6月2号;
纸质材料上报时间为6月2号上午。
地点:科研处(老校区办公楼314)。
科研处
2016年5月13日
35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