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0〕75号)有关要求,我校拟对2011年、2013年入选的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杨俊良
副组长:杨龙 张元奎
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主任:张元奎(兼)
副主任:许颖
成员:许颖 柳阳辉 李元奇 吴宏宇
(二)成立纪检监督组
组长:刘蕤
成员:王正恩 任世卿 柳阳辉 梁彩霞
二、考核对象
我校2011年、2013年入选的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中,现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科研工作的在岗人员,具体人员有:
2011年度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王新兴
201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王彩凤
2011年度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梅纳新
三、考核内容
对入选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以来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核“德”、“绩”的表现以及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在“德”方面,重点考核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情况。
(二)在“绩”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指导教师和培养学生,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以及推动本领域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情况。
四、考核时间
2019年3月9日(周六)上午10:00
五、考核等次和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基本标准是:
(一)优秀。政治素质过硬,完成任务出色,工作业绩显著,对推动本领域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贡献突出的。
(二)合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完成工作任务,能够发挥专家作用的。
(三)不合格。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师德失范,或学术不端,或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由考核对象对自己入选专家以来的政治思想、工作业绩、创新成果以及在应用型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周期总结报告》。
(二)单位考评。所在单位结合年度考核,对考核对象入选专家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及周期内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照评分标准逐项赋分,征求单位群众意见,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综合考核评分表》。
(三)报上级审核。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财政局对本辖区内的专家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意见。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财政局重点对本辖区内的专家发挥作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或组织专家对考核对象评分情况审核,提出考核意见。省直单位人选由省直主管部门人事处对所属单位考核对象评分情况进行审核,提出考核意见。
(四)河南省职能部门综合评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全部考核对象业绩材料进行复核或抽考,按同批次、同类别人员最终得分排序,提出拟定考核等次,通过新闻媒体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七、考核结果运用
综合考核情况列入专家个人档案,作为享受专家待遇的依据。考核优秀者保留专家荣誉称号并继续享受待遇,在参评更高层次人才选拔中优先推荐;考核合格者保留专家荣誉称号并继续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取消专家称号,不再享受专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