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6]1号)、《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江南大学科学研究的伦理规范,增强学校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术研究的繁荣和发展,2006年12月,学校成立了江南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
江南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是校学术委员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是校内科学研究基本伦理道德规范遵守情况的监督机构,学术道德委员会对涉嫌违反《江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独立调查,并向校学术委员会及校领导提供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
江南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致力于建立健全对全校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制定了《江南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工作规程》,对我校教师、学生的学术研究工作涉嫌违反《江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独立调查和处理,为我校良好科研氛围和学术风气的建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学术道德建设工作,2009年4月,校学术委员会向全校教师发出了公开信----《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致全校教师的一封公开信》,勉励全体教师以《江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为学术工作准绳,务实工作,求真治学,为江南大学的不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另外,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严肃学术纪律,弘扬学校严谨求实的校风,培养诚实勤奋、热爱科学、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学风严谨、乐于奉献的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提高我校研究生思想素质水平和综合培养质量,保持我校优良学术研究氛围和学习风气,杜绝学术虚假现象,促进我校学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学校于2004年8月修订并正式公布了《江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
在弘扬学术正气,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的同时,学校采取果断措施,严肃处理学校内存在的一些学术不端行为:2007年9月学校公开处理了学校食品学院一名教师的论文抄袭问题,2009年4月学校再次公开处理了在校机关工作的另一名教师的论文抄袭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良好的科研诚信和学术风气是高校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是关系到学校能否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我校历来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于2006年成立了江南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制定了《江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和《江南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工作规程》等一系列规范学术工作的行为准则,使我校的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今后,我校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国家相关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学术道德工作规范,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的宣传与教育,营造良好学术和科研氛围,把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做得更好。
高校的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我们认为,在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学术道德规范的工作中,建立和完善惩治学术道德失范的法律法规,把学术道德规范建设纳入到法制轨道中,是治理学术道德失范的根本措施。建议国家在现有法律法规中增加和完善惩治学术道德失范的相关内容,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严惩不贷,从而有力地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腐败现象,确保公平、公正的良好学术研究环境。
江 南 大 学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