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大专部、各年级及各教学班:
为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搭建展现学生风采的舞台,唱响我校升专的号角,学生科决定举办以“青春•阳光•和谐•向上”为主题的青年校园十佳歌手大赛,请各年级主任、班主任、辅导员认真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
参赛歌曲内容应体现“青春•阳光•和谐•向上”的主题,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内容健康。
二、参赛形式:
唱法不限,民族、美声、通俗、原生态等均可;参赛形式多种多样,独唱、双人唱、三人唱、重唱、领唱、轮唱、伴唱、歌伴舞等。
三、参赛办法:
参赛选手先将参赛曲目及形式,上报于年级文艺部;再以年级为单位,各年级长(辅导员)组织年级初选,推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学校统一选拔,最后确定参加大赛选手。
四、服装要求:
参赛选手要求着装大方得体,仪态端庄,体现活力与朝气,不得有出租、购买等铺张浪费的现象。
五、评分办法:
大赛评分分为演唱得分和知识问答得分两部分。演唱得分采用评委打分的形式,至少7名评委参加、以百分制打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为选手演唱得分;知识问答得分满分1分。
六、评分标准:
音 准——15分 (吐字、发音清楚,音色清晰等)
节 奏——15分 (伴奏合拍,速度快慢均匀等)
歌曲表达——30分(内容符合要求,感情表达等演唱效果)
音色统一——10分(音质,音域,音准,音量,高低音把握)
精神面貌——10分(着装大方,仪态端庄,富有青春活力与朝气)
舞台形式及效果——20分 (形式新颖、台风自然、配合默契等)
七、时间安排:
1、上报年级时间:2011年4月23日前;
2、年级上报学生科时间:4月24日前;
3、初赛时间:4月27日下午4:20;
4、比赛时间:2011年5月4日(星期三)
(注意:具体比赛时间如有变化,以当时通知时间为准。)
八、评奖办法:
本次大赛设立十佳歌手奖和十优歌手奖;初选25组选手,预赛25进15,决赛15进10,决赛评出十佳歌手10组,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其余评为十优歌手,颁发获奖证书。
郑州幼师学生科
201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