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的通知
为不断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充分发掘学生中蕴含的人才资源,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育管理的能力和优势,为学生提供更多锻炼能力、展示才华的实践机会,学校决定在学生中举行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素质高 2.语言表达好 3.管理能力强
4.自我要求高 5.协调能力强 6.形象气质好
二、选拔范围
凡符合选拔条件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均可报名。
三、选拔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与督学主任、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举候选人。经学生科审查后,通过竞选演讲、答辩后确定20名学生为养成教育辅导员,公示后,经培训安排到相关班级,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
四、工作任务
1.协助相关班级班主任承担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2.协助相关班主任承担班级文明礼仪教育工作;
3.协助相关班主任承担班级不文明行为纠错;
五、报名时间与办法
2012年3月26日下午5:00前将个人申报表交学生科。
六、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4月初依据申报表和实际表现进行初选;
4月中旬举行演讲,每人限时2分钟,进行二次淘汰;
4月底举行答辩和实际能力考核;
5月初研究决定候选人并公示;
5月中旬开始对选拔的辅导员进行培训。
七、待遇
候选人公示后试用2个月,经考察合格颁发聘书,年终按40%的比例评出先进个人。
郑州幼师学生科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