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现将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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