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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5-04-17 09:43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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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高工委、教育厅《关于2015年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依法治教年”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以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为抓手,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活动目标

通过“依法治校年”活动的开展,促进全校教职工的法治理念得到强化,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改革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有效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开展,成立郑州幼专“依法治校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桂林

副组长:卢新予 郭旭娟 郑国香 刘 蕤

成 员:王西克 柳阳辉 李元奇 唐 静 杨永朝 任世卿 李 萍 杨建华 黄晓华 王正恩 张鸿欣 秦英鹤 李振红 朱景立 王新兴 杨志敏 娄 沂 梁彩霞 梅纳新 孙大鹏 孙 娟 朱晓飞 马 威 王彩凤 张 莉 张 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西克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教学部信息员为办公室成员。

四、活动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依法治校宣传动员

将“依法治校年”活动列入学校2015年重点工作内容,召开全体中层以上干部“依法治校年”活动动员大会,并通过中层干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在学校官网上开辟“依法治校年”活动专栏,及时上传上级文件及学校相关活动报道;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宣传形式,借助六五普法活动、法制宣传月等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掀起学习宣传依法治校活动高潮。

时间安排:3月至11月

责任科室: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团委、保卫科、信息网络部、思政教学部及其他相关科室

(二)广泛深入开展学法活动,强化师生法治理念

1.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学法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及中层干部领学计划,中层以上干部每年进行两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写出心得体会,适时举办心得体会交流展示活动;建立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为学校依法治校提供有效法律保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水平,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逐步养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从而达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成效。

时间安排:3月至11月

责任科室:办公室

2.扎实开展教职工法治教育。根据我校实际,通过专题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讲座等方式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普法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各自岗位,写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并组织学习心得交流展示;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重要内容,并对新聘任教师进行上岗前法律法规培训;通过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相关法律及师德建设知识答卷的形式,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广大教职工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

时间安排:3月至11月

责任科室:办公室、教务科、思政部及其他相关科室

3.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普法教育知识纳入教材及教学计划,保证课时,落实师资;利用“六五”普法活动和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法律专家专题讲座、学生主题班会、法治手抄报、普法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时间安排:3月至11月

责任科室:教务科、学生科、团委、保卫科、思政教学部及其他相关科室

(三)切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1.聘请学校法律顾问。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制定重大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2.制定学校章程。根据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学校章程, 2015年完成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并把章程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

3.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议事规则。以现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为依据,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完成学校制度和科室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规范各种办事程序,健全内部机构组织规则和议事规则,形成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民主管理的原则,制定《郑州幼专党委会议制度》、《郑州幼专校长办公会议制度》、《郑州幼专行政工作规则》,明确党委和行政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规范各科室办事规程,努力提高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时间安排:3月至11月

责任科室:各行政科室

4.完善监督和追责机制。(1)加大政务(校务)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学校官网、政务(校务)公开栏等媒介进行校务公开,全面、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预算决算和收支情况、学校的收费项目、项目招投标、招生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监督。(2)依照学校章程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把专家论证、教职工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制定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3)建立工作、制度落实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狠抓工作和制度落实,对照制度,严格责任追究,追究到具体事、具体人。

时间安排:3月至11月

责任科室:办公室、纪委、财务科、后勤保障科、招就办、工会、信息网络部、评建办、教科室及其他相关科室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细化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2)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和高风险重点岗位人员观看党风廉政教育宣传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提高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拒腐防变意识;深入学习党章及一系列党纪法规,筑牢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防线;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重大项目使用经费过程审计和绩效考评,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使权力的运行处于阳光之下,严防腐败行为发生。

时间安排:3月至11月

责任科室:办公室、纪委、财务科、后勤保障科、基建科、教务科、招办、图书实验科、信息网络部及其他相关科室

6.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1)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建立校内教职工申诉渠道,尊重教职工权利;落实和保障教职工待遇,认真执行劳资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教职工工资、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时间安排:3月至11月

责任科室:办公室、纪委、财务科、工会及其他相关科室

(2)保障学生权益,完善保护、救助机制。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落实上级对各类学生的资助政策和学校的扶困政策,保障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继续推行“校长接待日”活动,听取学生对学校管理诉求,进一步提高学生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学生自治管理,进一步完善学生自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学生会、团支部管理引领职能;继续举办“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

时间安排:3月至11月

责任科室:教务科、学生科、团委、保卫科、督学咨询部、招就办及其他相关科室

(四)认真做好总结和考评

依法治校是学校2015年重点工作之一,各部门要按照学校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材料及时归档,上报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将适时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2015年11月学校将对各部门依法治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活动成效突出的部门及个人上报市教育局、省教育厅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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