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依法治校年活动的统一部署,财务科召开了工作布置会,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在开学后的两个多月内,财务科积极开展了以下活动: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需求,出台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使学校的相关经济活动都有法有规可依。在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调查市内其他高校制定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七项日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差旅费报销办法》、《公务卡结算规定》、《收费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办法》、《新校区基建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依法依规使用。
二是积极参与财政部门开展的“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明确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开学以来,财务科进一步梳理了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财政局提供收费依据,核定了六大类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及时更新了收费公示栏,保证学生的正当权利。协同相关科室,积极催缴学生欠费,使欠费总量由230万元,降至目前的23.39万元,保证了学校利益。
三是针对教职工反映突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针对一些教职工反映个人所得税缴纳较多的情况,财务科一方面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寻找在不违反《个人所得税法》的前提下减少纳税的办法。通过对比一年发放一次绩效奖、半年一次、每月发放一次等三种方案,最终确定每月一次,不集中发放,是纳税最少的方案,从最大程度上保证教职工的利益。
四是组织全科同志深入学习《预算法》,领会上级预算管理新精神。修改后的《预算法》有三个方面的亮点:其一,确立全口径预算体系。明确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同时要求政府的支出必须以已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没依据的不得支出,确立了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基本原则;其二,建立了预决算公开透明制度。从全过程公开、全面公开和可操作性公开作出了规定,确立了预决算公开的制度框架;其三,强化了责任的追究。违反相关规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