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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来源: 作者: 编辑:人事处 2026-05-11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需要,充实师资队伍,提升办学水平,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任教师24名、专职辅导员6名。

    一、学校简介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是中国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是河南省幼儿园园长省级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河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是河南省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作为第一批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办学水平综合评估且达到优秀等级的师范学校,成立了河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发展支持中心,牵头组建了河南省学前教育集团、郑州市学前教育集团和郑州市学前教育研究院。

    学校现有杜岭、象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80亩,总规划建筑面积23万余平方米,设有25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专业群成功获批为‌河南省唯一一个学前教育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师范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单位”“河南省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纪委、人事处等相关职能处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招聘计划

    拟招聘人事代理人员30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按时到岗履职;

    5.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报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所报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

    6.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5.存在师德失范、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等行为被查实,影响教师职业形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26年5月11日,招聘公告通过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zyedu.org/index.ht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事宜均在学校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本人未及时关注、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4日9时至2026年5月19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需登录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首页(https://www.zyedu.org/index.htm)报名,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请按要求完整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学习及工作经历,并上传所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上传以下材料:

    (1)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分别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本人签字确认的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6)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7)在职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C01、J01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以下三项任选其一即可:

    ①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个人基本信息页面截屏;

    ②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须有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支部公章),须为近三个月内开具;

    ③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确定为预备党员或接收为正式党员页的复印件。

    备注:如无以上三项材料,可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党员身份的材料。

    (9)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报名系统填报说明

    上传的个人照片须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或PNG格式均可。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尺寸宽度295像素、高度413像素,文件大小5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5.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慎重填报。报名及招聘全程须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信息须与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信息保持一致,并严格如实填写。报名成功后请牢记账号及登录密码,以便后续登录系统查询报考相关信息。

    (三)线上资格初审

    学校结合招聘条件开展线上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时至5月20日12时。初审不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更换材料并重新提交审核,所有修改提交工作须于5月20日12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线上资格初审前,应聘人员须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全面了解岗位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在招聘各环节中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安排在学校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现场收取报名材料,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如有不实,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两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注明岗位+姓名);

    (2)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本人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分别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6)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7)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C01、J01岗位报名者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以下三项任选其一即可:

    ①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个人基本信息页面截屏;

    ②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须有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支部公章),须为近三个月内开具;

    ③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确定为预备党员或接收为正式党员页的复印件。

    备注:如无以上三项材料,可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党员身份的材料,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认定。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按照顺序排列、装订。审核原件后,复印件由学校留存。现场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如需咨询招聘政策,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0613080;如需咨询与专业有关的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向各部门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08:30-11:30,14:00-17:00。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学校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整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官网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1)专任教师岗位(A01、A02、A03、B01、C01、F01、G01、H01、H02、H03、H04、I01、I02、K01、L01):采取“试讲+答辩”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答辩任何一项低于该项满分的60%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D01、D02、D03、E01岗位:采取“试讲+答辩+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践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答辩、专业技能测试任何一项低于该项满分的60%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专职辅导员岗位(J01):采取“演讲+答辩”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与岗位认知、学生事务处理与应急应变能力、思想教育与价值引领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演讲、答辩任何一项低于该项满分的60%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环节相关说明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如同一岗位面试当天因考生本人弃权或其他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同一岗位面试当天因弃权或其他原因只剩1名考生参加而无法构成竞争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且达到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环节,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可在学校官网查询,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名次。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相应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对经查实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相应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相应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学校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学校人事代理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于2026年7月31日前尚未取得所报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对举报和申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咨询电话:0371-60613080(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0613012(学校纪委)

    本次招聘工作由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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