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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面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人事处 2026-06-10

    根据《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面试环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6月14日(星期日)8:30;

    地点: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象湖校区(郑开大道66号)励志楼;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于6月14日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顺序

    面试开始前,考生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二)面试形式

    1.专任教师岗位(A02、A03、B01、C01、F01、G01、H02、H03、H04、I02、K01、L01)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试讲为无生授课,考生从指定教材中自主选择教学内容(各岗位试讲指定教材详见附件1),试讲时间10分钟,可使用板书,不得使用PPT;答辩时间5分钟。

    2.专任教师岗位(D01、D02、D03、E01)采取“试讲+答辩+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试讲为无生授课,不指定专用教材,试讲课程须为所报岗位应开设的专业课,试讲时间10分钟,可使用板书,不得使用PPT;答辩时间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按照报考岗位专业要求进行现场展示(详见附件2)。

    3.专职辅导员岗位(J01)采取“演讲+答辩”方式。演讲为现场抽题,考生准备时间为10分钟,演讲时间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三)面试分值

    面试满分100分,不同岗位测试项分值:

    1.专任教师岗位(A02、A03、B01、C01、F01、G01、H02、H03、H04、I02、K01、L01)试讲60分、答辩40分;

    2.专任教师岗位(D01、D02、D03、E01)试讲40分、专业技能测试20分、答辩40分;

    3.专职辅导员岗位(J01)演讲60分、答辩40分。

    考生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演讲、答辩成绩任何一项低于该项满分的60%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有关说明

    1.专任教师岗位考生,须打印并装订试讲内容的纸质教案7份,报到时提交给工作人员。教案不得涉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2.若同一岗位面试当天因考生本人弃权或其他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

    3.面试环节中,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面试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校官网发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四、纪律要求

    1.考生须服从指挥、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走动,不得相互交谈、大声喧哗,否则视为违纪;

    2.禁止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备考室、面试室,如有携带须主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考生在面试各环节严禁泄露本人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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