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器材是学校财产,使用人员必须爱护,自觉遵守本规定。
2.学生借活动器材必须凭胸卡,且当天借必须当天还。
3.体育课借用器材必须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体育委员负责办理借用手续,课后及时归还。其他学科器材的发放应由任课教师负责联系。
4.归还活动器材时,应保证器材完好。
5.教职工借用体育器材需按规定程序登记备案。
6.体育器材须正确使用(由任课教师或器材管理人员负责指导),以免引起安全事故。
7.学校活动器材设备不对外单位借用,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上一条:器材的维护与维修 下一条:器材保管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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