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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条例

2016年09月28日 12:32  点击:[]

为加强教学实验室管理,使实验室能正常、良好地运作,特制定实验室管理条例。凡属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到实验室做实验的同学,都必须遵守本管理条例。违反条例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批评、公开场合点名批评、取消实验资格等。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尊敬老师,尊重学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树立明确的尊师、尊长观念。

2.严格要求自己,尊重科学。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求实的工作态度。不允许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出现。

3.发挥主人翁精神,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敢于批评不良现象。自觉维护实验室及集体的利益和荣誉。

4.自觉维护实验室安全,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有责任负责关电、关水、关门(特殊情况下关窗)、关空调及相关设备。门锁有异常者请及时报修。实验室无人时应随手关门,以防无关人员进入。

5.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有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6.合理使用各种试剂,提倡节约,杜绝一切不必要的浪费行为。

7.学生必须听从指导老师和实验员的安排,实验结束后,必须归还所有实验室所属物品。

8.报废试剂工作应加以重视,废弃溶剂不得随意摆放、敞开瓶口和倾入水槽内。而应定期清理、分类、编号、注明所放试剂名称和装箱,放于固定地点,登记完整后报呈相关人员,由实验室统一报废。

9.不允许在实验室大声喧哗、追逐戏嘻和与人争吵,以营造一种安静和清洁的实验室学习氛围。

10.严格实验室钥匙管理,实行登记制度,未经允许,不得私配实验室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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