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2015-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办高〔2016〕769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简称《行动计划》),是高等职业教育面向“十三五”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为加强宏观调控和统筹管理,推动高等职业院校贯彻落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教高[2016]880号)精神,请各高等职业院校报送各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案要求
各高等职业院校要主动承担建设任务(项目),根据各校实际,自主提出拟承担的任务(项目),统筹制订《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对拟承担的项目,须预估支持经费,明确建设数量,规划设计政策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证任务(项目)落实。
实施方案应包括工作基础、主要目标、总体规划、具体举措(或配套政策)、进度安排、预期效果(分年度、可量化或条目化)、保障措施、支撑材料等内容。执行时间应与《行动计划》一致。
院校承担的各任务(项目)需填写《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任务(项目)计划书》)(见附件1)、《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担意向表》(以下简称《任务(项目)承担意向表)》(见附件2)、《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担汇总表》(以下简称《任务(项目)承担汇总表》)(见附件3)。
报送材料中的“编号”,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教高[2016]880号)附件中“序号”填写。
二、工作实施
省教育厅将根据汇总情况,按照“承诺预算支持的优先、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的优先、预期成果量化程度高的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高等职业院校的具体工作;形成并发布《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担情况一览表》,各高等职业院校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并定期上报年度工作进度。
三、报送安排
请各高等职业院校于2016年12月21-22日将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厅高教处,电子稿发送至高教处邮箱。具体申报材料包括:
1、院校总体实施方案
2、任务(项目)计划书
3、任务(项目)承担意向表
4、任务(项目)承担汇总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焦 阳 季双丽
联系电话:0371—69691869、69691855
电子邮箱:hngaojiaochu@126.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河南中医药大学新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教学实验大楼B1区S201房间。
附件:1.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计划书
2.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担意向表
3.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项目汇总表
2016年11月24日
关于报送《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