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2016-10-17 00:00  

一、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网站领导小组负责,对网站内容的添加和审核发布实施分级管理,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服务。

二、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所发布信息要做到仔细检查,严禁发布违反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在需要时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三、定期对服务器和网站系统进行更新、升级、数据库维护、垃圾文件清理,定期对网站进行扫描,防止黑客攻击及各类破坏性行为,每周对网站数据库进行备份。

四、内容更新、审核分工责任到人,具体分工由网站工作小组组长进行分配,每人每天需填写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维护日志,将每日工作详细情况记录存档。

五、工作人员有责任在工作时间内监视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处理,对于处理不了的问题,应上报组长由组长协调技术部门解决。发现网站系统错误或恶意攻击行为,应立即报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领导小组,必要时可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六、信息的发布与审核

1.学校官方网站中一级栏目的信息发布管理由宣传部负责审核、发布、管理。

2.系部、处室新闻信息由本部门网站信息员编辑,经部门领导审核,由网站信息员上传、更新。系部、处室需在学校官方网站一级栏目中发布信息时,由本部门责任领导审核签字,报宣传部审核发布。

3.视频信息发布:所有涉及视频信息的发布必须经本系部、处室的责任领导人同意后方可发布。

4.所有转载文字、视频信息必须明确标注信息来源。

5.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6.信息的收集和编写,要作到及时迅速,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学校重大活动报道不得超过24小时。

7.对于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需要存档备份,以备查询。

七、网站管理员应保存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防止因其泄露而对网站造成威胁,做到定期更换密码,密码强度需达到相应要求(由数字、字母和特殊符号组成),不得向任何人员透露网站后台管理地址等信息。

八、网站管理员的个人办公计算机应安装杀毒软件、每天升级病毒库,做到每周扫描病毒一次,避免因病毒、黑客攻击的问题造成数据丢失、网站攻击等情况的发生。

九、严禁将外来计算机存储介质(U盘、光盘、储存卡等)在办公计算机上使用,如工作需要,应在使用前做好病毒的检测和清除工作。

十、严禁将网站上的各类信息、用户数据等资料以任何形式带出办公室,严禁向任何人员透露有关网站的任何信息和资料。

十一、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管理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二、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国家、地方互联网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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