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培训规划(2013—2017)》(教党〔2013〕9号)对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决定,在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是我校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
2、报名时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
3、具有硕士学位;
4、任职期间,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荣誉;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7、有2名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二、报考程序
所有报考人员均应在考试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需认真如实填写《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首先经我校学生处、人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本人持《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工作证)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审核签章。资格审查结束后,方取得报考资格。
三、招生专业
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博士生(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请报考人员认真查阅各博士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按照各个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及时做好报名工作。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樊正,联系电话:0371-66212578。
附件:
1.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doc
2.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3. 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单位联系方式.doc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1月22日